以下的問題,都會覺得勸說奉子成婚才是負責任的作法,不過看到草莓圖騰的另一個解答,也算是負責任的另一種解法吧!
人生就是這樣,沒有標準答案,只有你自己的選擇。

因為看到別人又遭遇到這樣的問題,又想到這篇文章,所以就想轉來自己這邊收藏了。

 

 


以下文章引用自關於選擇 @ 女主人的沙龍

我跟女友交往五年了,雖然分分合合好幾次,但是感情還算是平穩,女友是個很好的女孩,我父母也很喜歡他,我想,跟他在一起,生活會很寧靜幸福的。

前一陣子女友又提出分手,其實,毎次分手都是他提出來的,這次,是因為他需要時間冷靜一下,想清楚我跟他的未來。

然後我認識了一個女孩。 我真的很想跟這個女孩在一起,雖然我們認識的時間不長,可是我覺得他才是我的真命天女,如果說每個人都有一個命中註定的伴侶,我相信是他。

上個星期,我女友告訴我,他懷孕了。

他要求我負起責任來,跟他結婚,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庭。

我不是沒有喜歡過我女友,我們畢竟在一起很久了,有歷史,有回憶,我父母也跟他相處得很好,當然他有他的缺點,我們很多地方真的合不來,可是生活不就是這樣嗎?沒有人是完美的,而且現在我們有了一個小孩,難道我不該負起一個男人跟做父親的責任嗎?

可是我真的很想跟另外一個女孩在一起,我整個心裡都是他,只有他。

長話短說,我希望你可以告訴我,如果是你,你會怎麼做。

如果可以的話,我該怎麼做。

苦惱的靈魂

 

 

 


以下文章引用自山雨欲來 @ 女主人的沙龍

苦難的靈魂:

解決你的問題,需要的第一個要素,是誠實。

誠實的面對你自己,這真的是你想要的結果嗎?誰是你希望白頭偕老的對象呢?答案已經在你的心裡,你跟你前女友分分合合那麼多次,都是因為你不肯結婚,她走了又自己回來,你也無可無不可的接受,然後遇到新女友,你馬上考慮婚姻,你的心屬意誰,很明顯吧?

你說前女友跟你父母相處得好,那又怎樣,你不知道你新女友會不會跟你父母也處得來啊。可是跟你相處不好,問題就大起來。你們兩個已經到達對坐無話,連出去 吃飯看電影這種很基本的約會都沒辦法協調,只好坐在家裡看電視。ㄟ,未來還有三五十年要過,我知道有線電視有幾百個頻道,影集很精采,你們可以從醜女貝蒂 一直看到都鐸王朝,討論絕望主婦誰的身材最辣,不用怕沒話講。可是,如果你們為了亨利八世的性生活〈你覺得精采她覺得男人淫亂無恥〉都能吵架吵得五天不說 話,你真的覺得可以過「寧靜幸福的生活」喔?

我知道要男人開口承認發生了大問題,困難度大概等於要黑猩猩學會說法文,誠實確實不容易,你的擔心我完全理解,怕告訴你現在的女友情況,她會離開你,可是 你如果真的愛她,你要替她著想,她有絶對的權利知道全部的真相,自己選擇要不要跟你一起面對,但是你沒有權利用「你愛她你怕她離開」這種自私的動機,把她 拖進你的爛攤子裡。

誰都怕煩,可是隱瞞或是欺騙都不是長久之計,總有一天會東窗事發,經驗告訴我,問題發生,不去處理,閃躲跟逃避,問題不會自動消失,虎視眈眈的等在陰暗處,在你最不提防的時候,回來一口咬爛你的咽喉。

與其讓她開口,你不如先下手為強,坦白從寬,跟你父母女友把事情攤開來說,一人計短,兩人計長,就算不能眾志成城,至少,由你的口中說出,比讓他們從你前女友的口中聽到要好一點點。

你需要一點面對問題的勇氣。

現在已經沒有可能不傷害任何人了,你只能做到把災害程度減到最低而已,先認清這個事實,有點心理準備,不要給自己不切實際的幻想,以為你可以做到面面俱 圓,傷害是一定要傷害了,但是,傷害誰,可不可以減少一點痛苦,是你可以做到的選擇,但是要全身而退,大家都開心,是不可能的。

看你前女友的意思,你不把話說清楚,她會抖出一切的,我估量她的打算是你如果不承諾,她會先去告訴她父母懷孕的事情,然後由她的父母去跟你父母協調,這一招釜底抽薪,就算不能逼得你娶她,你新女友未來進你家門的路就難走了。

坦白說,分手三個月,等到懷孕十五週才告訴你,然後一告訴你懷孕,就要你永遠不可以再見另外那個女生,跟她結婚負起責任,說什麼「小孩需要完整的家庭」, 很陰險。當然有人會說那是愛你太深的表示,但是恕我偏見,任何一個女人用小孩來當籌碼,都是挾天子以令諸侯,連愛自己的孩子都做不到,不要談愛別人了。

事情一旦爆發,她的父母加上你的父母,還有你身邊的其他人,社會輿論,恐怕多半是譴責你花心,傾向你需要對前女友負起責任來的,我敬重你甚至於在這種情況 下,都還能考慮到前女友的立場,情願自己挨罵,也不要公開你的信件,免得前女友遭到網路上廣大讀者痛罵〈謝謝你這麼抬舉我,沒有很廣大啦〉,而且決心負擔 起當父親的責任,加油,正面面對問題,需要的勇氣比逃跑或是選擇捷徑大得太多,我真誠的希望你有勇氣頂住即將面臨的風雨。

然後,你需要一個律師。

懷孕十五週要墮胎是太晚了,除非有危害母體的理由,不然有點一般道德跟良知的醫生都不會替她做手術的。我建議你先做親子檢驗,確認這個胎兒是你的種,能不 能信任你前女友,你都應該要讓科學鑑定來告訴你答案,這牽涉到你未來要支付大筆金錢跟可能有的財產糾紛,請不要掉以輕心或是感情用事。

然後你跟你前女友還有律師,坐下來三方對談〈不是跟你新女友〉,看她打算如何,你可以做到多少,好好的談,不要動氣,也不要刻薄女人,一切條款擬定清楚, 白紙黑字簽名,大家照章辦事。結婚是不必考慮,對,很簡單,省很多麻煩,我只是不贊成為了小孩結婚,一個心有別屬的丈夫跟一個心不在焉的父親,比沒有更糟 糕,而且我也不大相信你可以真的為了小孩,跟小孩的母親和睦生活一輩子。

負責任有很多種不同的作法,不一定需要跟孩子的母親結婚,你可以承認他,小孩在戶口名簿上的父親欄那格有名字,不至於變成父不詳的私生子,監護權,探視 權,養育費用,不管你們商量的結果如何,通通請律師或是代書幫你把條款列出來,你要在這個小孩的生命中佔據多大的地位,由你自己決定,這一點我幫不到你, 這大抵是最糟糕的狀況下,還算是可以接受的選擇,這個小孩至少有父親母親,有點像離婚,只是你們從來沒結過婚就是了。

但是你一定要把持住底線,不能縱容前女友藉著小孩上來吵吵鬧鬧,那對新女友太不公平,原則是,碰到爭執,你的妻子大於孩子的母親,希望你的妻子不至於跟小 孩爭寵,不過如果你跟前女友搞出老二來,王八蛋,不要回來問計,不過那又是另外一個問題,沒發生之前我不要先考慮起來煩。

你問我,如果是我我會怎麼處理,坦白說,我怎麼知道,我又不是男人,沒有搞大過誰的肚子,哪裡會知道便宜老子是啥滋味,不過你讓我出主意,大概就是這樣。 我承認人有義務,而且小孩無辜,所以我會負擔起養育的責任來,可是我也只能活一次,我不會為了一個不是在我同意之下出生的孩子,犧牲掉我的人生。

而我是一個女人,更是一個三子之母,我以前沒有,將來也絕對不會用小孩來逼一個男人留下,我生小孩是因為小孩選擇了我家,不是他媽的為了誰家要傳宗接代,還是可以綁住哪個心不在我身上的男人,我太不屑要一個不全心全意愛我跟孩子們的男人了。

隨信附上律師的電話地址,用他或是不用,悉聽尊便,不必客氣。

祝福。




天完全的黑了,站在高樓上看大雨如注,特別感受到自然的威力,狂風怒號,暴雨傾盆,雷鳴鬱鬱,電光閃閃,整個曼谷,極目所至,都籠罩在白花花如同麵條似的大雨裡,簡直有宇宙洪荒,世界末日的感覺。

人生充滿了無數這樣的三岔路口,都是選擇的問題,不管你要怎麼選擇,只要你誠實的面對自己跟旁人,認真的考慮清楚,然後,愛你所擇。不要選完了又後悔,這樣子,可以減少很多不必要的傷害跟煩惱吧。

我有點同情那位苦惱的靈魂,Mr. Ross, hold on to something, looks like you are about to hit a major shit storm. May God be with you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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