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(俗稱良民證)
 
臨櫃申請:
1.申請書
2.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1份
3.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1份
 
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
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(西門町捷運站走路5分鐘)
(02)23817494
 
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
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
(03)3335107
 

 
網路申請:
 
警政e網通
 
網路申請者,於上網申請後第3日起30日內攜帶應備證件(受托領件者亦須攜帶身份證明文件)至受理單位外事課櫃台驗證及繳費領件,逾期且未繳費之申請案件作廢,請重新申辦。
 
建議網路申請,準備身分證影本,抽取號碼牌繳費即可拿,若是臨櫃申請,約需等待兩小時再來拿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u83jp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